行业聚焦丨当韩国市场针对中国发行修法:孙磊顾问为您解读2020年《韩国游戏产业振兴法》大修政策
本文作者孙磊,长期从事国外网络游戏相关立法及判例的翻译、分析工作,出版专著《电子游戏司法保护研究》《网络游戏出海合规指南》;合著《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在《中国版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等期刊、杂志发表多篇 网络游戏相关文章,从 2015 年至今已累积发表 100 余万字。
文:孙磊
因为2019年版号释放的稳定低迷,2020年不但是未成年保护落地的大年,也是传说中取代《暂行办法》的中宣部《管理办法》即将颁布的大年,所以从2019年末北京文化执法就“套版号”问题大力处罚释放了两个信号:一、网络游戏的执法依然集中归口在文化执法层面,二、作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前“预热”,在一段时间内出于灰色地带的版号问题,要拿上台面来说道说道了。可以预知,2020年依旧是出海厮杀的大年。实际上,2020年2月也是韩国《游戏产业振兴法》大修的一年,根据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的草案,可以明确:
韩国将大力扶持韩国本土游戏公司,同时作为“X韩令”的制衡,对于出海韩国的企业将施加更为严格的义务和罚则。
首先,之所以说“大修”,是因为韩国《游戏产业振兴法》实际上一直在修订,而且频次相当之高,几乎每2-3个月就会有一个修订版,但这次大修,不仅条文和章节有明显的增加,而且法律的名字直接调整为《游戏商业法》。
利好:加强电竞领域交流,扶持中小企业
第一,我们知道2019年我国实现的“限充”和“宵禁”政策是学自韩国,而韩国比我国要更为激进:我国只是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宵禁和限充,而韩国在2019年6月之前是针对成年人(50万韩元)和未成年人(7万韩元)都设定了限充条款的。当然,负责“限充”的管理部门文化体育观光部在2019年6月27日宣布废止针对成年人的限充政策,而有意思的是,在同一天,韩国游戏产业协会(KAOGI)宣布鉴于成年人限充政策废止,我们将推荐会员安装插件,如果用户接受服务,还是会定期向其手机发送游戏时长、游戏氪金数的提醒,并且可以给自己设置氪金上限来约束自己,最高上限是1000万韩元,当然,用户也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该服务。我们可以看出,韩国游戏产业协会(KAOGI)在韩国一直扮演者美国ESA类似的角色,为游戏产业的利益不停的游说,当然,因为本身KAOGI也是由韩国大型游戏公司联合组建的民间组织,而这次针对成年人限充政策的废止,也是其胜利成果之一。
同时,《游戏商业法》还推出了如下利好:比如在第二条“定义”中,相比于旧法,增加了“游戏是一种文化活动”的表述——这点实际上是游戏产业针对世卫组织将游戏成瘾列为精神疾病这一行为的官方抵抗,实际上,韩国也确实为此专门成立了游戏成瘾调研专家组,但也明确表示,韩国只承认自己的法律,而韩国法律中没有此规定,除非修法,否则不予认可。更甚者,《游戏商业法》第十条直接规定,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国家“游戏日”,要知道,日本的“荒野行动日”毕竟是非官方的,而韩国是直接成为国家法定纪念日了。
中日韩电子竞技联赛已经在筹备中
《游戏商业法》中增加了“促进游戏产业”章节,强调了政府层面要帮助韩国游戏出海、促进海外交流——而实际上KAOGI也一直在筹备第一届中日韩电子竞技赛事活动,扶持中小游戏公司、建立游戏促进局、对中小游戏公司进行税务扶持等。
同时,韩国也首次明确了,家长要保证孩子玩游戏的权利。
不利:严查开箱,进一步明确10%增值税
第一,新的《游戏商业法》第二条第十三款第一次定义了“概率项目”,而这在后面章节,直接加重对游戏掉率设计和游戏开宝箱制度的审查力度,而一旦发现违反,在罚则部分直接增设了5亿韩元的罚金。实际上,从2019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处罚的一批韩国本土游戏公司的案例可以看出,彼时就已经开始了。
第二,将“青少年”的年龄界定首次进行了调整,以与《信息通讯法》吻合,这意味着所有涉韩国的用户协议和隐私协议都要做调整。
第三,本次针对“在线游戏”,特意提出来单独规定了一个条款。而后面多个条款也明确指向了在线游戏和海外在线游戏。首先,明确了“自分级”是不包含“在线游戏”的,进而也排除了拥有自分级的运营商为海外游戏进行自分级的可能性。
第四,针对大量采用“平台勾选国家”就轻松出海韩国的中国游戏公司,韩国明确了,只要在韩国有服务器节点,就视为在韩国有实际经营场所,就要征收10%的“数字税”(增值税,又名“谷歌税”),同时没有实际办公场所的,要书面提交在韩国的代理人信息,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同样5亿韩元的罚金,重则5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对于青少年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强, 违反游戏分级标识义务、违反游戏健康时间提醒、违反游戏海外游戏发行相关规定、违反掉率设计规定、鼓励射幸、擅自修改游戏内容不报备等等, 都是增设了重则5年有期徒刑、轻则5亿罚金的处罚条款。
对于大部分出海的中国游戏公司而言,2020年需要明确两点:第一,海外各国对中国游戏公司已经非常不满,毕竟抢了人家本土公司的饭碗,使用法律打压已经成为必然,2020年已经不是“勾选出海”的时代了,没有合规精神,最终也不仅仅是产品下架那么简单。第二,海外专利流氓、版权人也早在2019年就开始狙击中国游戏厂商,这点基本与笔者2017年预测的一致,这种狙击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国内狙击,即法院起诉,一种模式是海外狙击,应该建立起专利布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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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磊
高级顾问
孙磊先生现为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主要从事与游戏、体育、直播产业相关业务的知识产权布局、投融资、合规咨询、战略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
孙磊先生在加入韬安之前,曾任职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深耕于游戏、直播等相关领域的实务以及理论研究,熟悉国内外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相关法律以及产业、政策动态。孙磊先生曾参与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撰写的全国法院优秀产业调研报告,并主要负责网络游戏产业部分;多次参加涉网络游戏相关研讨活动并做主题发言;长期从事国外网络游戏相关立法及判例的翻译、分析工作;并且深度参与多个高校涉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专题调研项目,具有丰富的实践以及研究经验。
代表业绩
参与广州鲸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游戏《宠物起源》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解决项目;
参与北京天马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游戏《奇迹MU:觉醒》侵权纠纷解决项目;
参与“快手”与“斗鱼”关于主播“柚子无敌”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解决项目;
为盖娅互娱、掌趣科技、北京中清龙图、北京玩蟹、重庆灵翎互娱、阿里游戏、网易等知名游戏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学术文章
《“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在网络游戏侵权案件中的应用与反思》,《中国版权》,2017年第4期
《游戏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新型疑难问题解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产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出版,第一编-第13篇
《电子游戏中设计及规则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报告》《中国知识产权》,2016年,总118期
《电子游戏竞技网络直播中的IP保护》,《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11期